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免名单
时间:2012-12-0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明杰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宋旺兴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杜燕萍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赵琦婷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克磊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张开乐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于雪梅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少禹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玉宏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马军杰、王永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刘天华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姚世宏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谢华海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马胜军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马军杰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任命曹松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李庆军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任命曾亚旻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赵琦婷、刘志高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杜燕萍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张开乐、吕巧玲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卢红丽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李红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王玉宏、宋旺兴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别志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任命林秀敏、史昶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任命王永伟、李倞耐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任命王克磊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任命施付阳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任命郭鹏升、侯树斌、张同仁、邢会峰、田莹、邵炜、王松、董燕、张爱华、张书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秦金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