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五年来 崇尚、学习、保护英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时间:2023-05-11 来源:人民日报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江西瑞金叶坪红军烈士纪念塔前,前来祭扫的干部群众络绎不绝。肃立默哀、敬献花篮、整理缎带、缓步瞻仰……蒙蒙细雨中,一派庄严肃穆。
201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五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使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严格执法司法
捍卫英烈荣光
英雄烈士保护法充分保护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规定“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10月12日是烈士邱少云壮烈牺牲纪念日。然而2021年10月12日,某软件推送了一则负面文章链接,将邱少云的画像用作配图。这一涉嫌侮辱烈士的推送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慨,有关部门立即行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网信部门依法严肃约谈该软件所属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暂停弹窗信息推送功能30日,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侯云灏介绍,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精神的谣言信息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在维护英烈权益方面,各执法机关积极作为,让法律制度“有刚性、长牙齿”。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侦办了一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文化和旅游部要求严肃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此,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护英雄烈士权益的重要方式。
2019年3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发生森林火灾,30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其后,这30人被批准为烈士。
然而,网民章某却在某社交软件上公然发表对烈士的侮辱性言论,诋毁烈士名誉,引起网友的愤慨,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章某对其侵害烈士名誉的行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刘东斌介绍,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检察机关还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00余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余处。
纪念缅怀英烈
传承红色基因
2022年9月16日,第九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当天,辽宁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志愿军老战士和烈士亲属、部队官兵、青少年学生等各界代表屏息肃立,举目凝望。很多市民自发等候在道路两旁,向英雄致敬。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国家通过与有关国家的合作,查找、收集英雄烈士遗骸、遗物和史料,加强对位于国外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敬先说,迎回在韩抗美援朝志愿军烈士遗骸,体现了对英雄烈士的尊崇以及对英雄烈士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要求,关心关爱烈士遗属同样是尊崇英烈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着力做好烈士遗属优待抚恤工作,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烈士遗属工作和“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中央财政连续提高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烈属养老、医疗、教育、就业、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优待优惠措施;全国普遍为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邀请烈属参加重大活动、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
每逢这一天,从北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到各地的烈士纪念场所,身处神州大地的中华儿女怀着共同的心情,以各种形式致敬英烈、缅怀英烈、传颂英烈。
“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机关、团体、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公民通过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集体宣誓、网上祭奠等形式,铭记英雄烈士的事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的精神。”
…………
随着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的不断落实,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瞻仰祭扫和对英雄烈士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越来越多,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越来越显著:退役军人事务机关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清明祭英烈”等群众性缅怀纪念活动,同步开展网上祭英烈;“致敬国家丰碑”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争做红领巾讲解员”“追寻先烈足迹”等主题活动先后开展……
尊崇英雄烈士、传承英雄精神,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
完善制度体系
加大保护力度
“英雄烈士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外,还需要其他相关法律、配套法规规章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近年来,英雄烈士保护建章立制不断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日益完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民法典设置保护英雄烈士专门条款,刑法修正案增加侵害英烈权益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修改、制定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宣传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通知、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
落细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地方立法及时跟进。
陕西延安枣园革命旧址,游人如织。
“随着各项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英雄烈士遗存的保护、利用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学习英烈精神,感悟红色力量。”枣园革命旧址工作人员介绍。
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施行,与此前的《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等一起,为保护好、利用好延安等地烈士遗存,传承弘扬延安精神、照金精神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规范,细化举措,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原则和规定。江西制定颁布了《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汕尾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对与海陆丰革命根据地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旧址、遗址、遗迹和文献资料等进行保护……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形成合力,护航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我们要牢记英雄烈士功绩,加大英烈保护力度,为英烈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说。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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