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
时间:2023-09-14 来源:法治日报
9月1日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构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每一条、每一款都闪耀着“人民至上”的光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让这部惠及残疾人、老年人等万千群众的法律真正走进现实?如何确保各项法律规定落地见效?如何进一步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
9月4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实施座谈会。会上,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介绍了宣传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思路和措施。
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
从房子,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区,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实践中,无障碍设施改造涉及范围广,情况也较为复杂。
谈及如何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表示将采取多方举措,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全国已有761个省、市、县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据悉,住建部将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加快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同时,抓好标准实施监督。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新建、改建、扩建中,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把好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关。
住建部还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未依法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以及不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擅自改变用途或非法占用等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纳入权责清单或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完善相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驶入“快车道”
互联网时代,如何实现无障碍信息交流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对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智能终端设备、基础电信服务等提出了无障碍要求。
“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协同、供给丰富、服务便捷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确保法律规定落地见效。”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赵志国介绍说,工信部将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数字技术适老化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推动包括《Web信息无障碍通用设计规范》等急需标准制定出台,结合实际修订《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等标准。同时,深化软件应用改造,提升电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网站和手机App适老助残服务水平。指导督促基础电信企业重点提升语音、大字信息、现场专岗咨询引导等服务质量,加大服务监管力度,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便捷享受基础电信服务。
赵志国表示,工信部将指导支持企业研制推出超过100款具备信息无障碍功能的智能产品,覆盖手机、电视、音箱、手环等多个类别,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更多选择。
提升民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是无障碍环境的主要受益群体,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服务对象。民政部承担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等工作,都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紧密相关。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强化了民政部门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明确了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协同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指导老龄协会等有关组织积极参与等相关工作。
谈及民政部门将如何抓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介绍了几大主要举措。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全国老龄办职能作用,完善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机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合力推动残疾人和儿童福利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有关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协调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适老化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衔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积极提供科技和标准支撑。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大力推进有关辅助器具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加快《适老环境评估导则》等9项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更好地保障重点群体出行权益
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举措。
近些年来,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对无障碍出行、设置专座、助老服务等提出要求。2018年,会同住建部等六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2021年,制定《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作出构建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等工作安排。
2022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设施的通知》,截至今年7月底,已建设无障碍通道、厕位、车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在全国的占比分别达到96.5%、99.1%和96.2%。同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情况纳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予以推进,目前已累计新增和更新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超过2.1万辆,完成近1.1万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45个开通运营地铁的城市5000余座车站已实现地铁上下车无障碍渡板全配备。
2020年,交通运输部会同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推动解决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在交通出行过程中遇到的智能技术应用困难。2021年至今,每年将适老化出行作为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予以推进。关注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出行难题,累计28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乘车服务,近130个城市开通电话预约出租车服务,主要网约车平台已在近300个城市上线“一键叫车”服务。
据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刚介绍,交通运输部将全面建设和优化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各项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出行权益。
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继残疾人保障法之后,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施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必将保障和支持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参与社会生活,接受康复和教育,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说。
他同时表示,下一步,残联系统将重点从几个方面积极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包括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强化源头参与,推动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制度;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履行法定责任,持续参与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朱宁宁)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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