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基本实现
时间:2023-12-28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12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安全生产法总体得到有效实施,法律规定的主要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更加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基本实现。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近五年(2018—2022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比之前五年分别下降80.8%、51.4%,年均重特大事故起数从37.6起减少到16.2起,下降56.9%。其中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1%、20.3%。
安全生产法配套规范体系更加健全。
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有关方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配套规范体系建设。截至11月底,各行业领域发布48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制定修改工作,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四川等20个省(区、市)及时修改地方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持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27个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执法机构设置。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截至2023年10月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聘用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4942人,有效应对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高危行业领域远程监测监控、动态预警,矿山领域全面推行“远程监察+现场监察”;化工园区、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断加强;普及应用北斗系统,全国交通运输领域700余万“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纳入动态监控,“六区一线”重点水域航行船舶基本实现监管全覆盖。
尽管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执法检查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落实不力,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理解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科学把握“统筹”的要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预防,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坚持深化改革、强化法治,聚力依法治安、管理强安、改革促安、科技兴安,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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