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人大历史史料和实物的公告

时间:2024-07-1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与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1954年以来与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有关且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图片、音像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个方面:

  1.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全国人代会期间出席河南代表团审议,以及到河南视察调研人大工作的指示、批示、手迹和相关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历届河南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资料、制度文件、地方性法规、决定、培训资料、调研资料、代表手册、议案建议的手写原件、图片等;反映历届省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或典型事迹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3.具有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视察证、出席证、任命书、选票、工作证、表决器、投票箱、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以及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4.与河南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文件、文献档案、笔记、日记、信函、著述、报刊、手稿、回忆录、书籍、音像资料、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等。

  5.其他与河南人大历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陈列价值的实物、史料等。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复制以及借展等方式进行。征集到的史料、实物将统一造册登记,经筛选后部分存放至河南省人大历史陈列室展陈。未采用的将退还或按捐赠者意愿另行处理。

  1.捐赠:接受个人、集体无偿捐赠。凡符合展陈和收藏标准的,将作为永久展陈和收藏,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建立捐赠档案,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捐赠者,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或宣传。

  2.复制:收藏者需保存原件的,可提供原件进行复制和展出。

  3.借展:对个人、集体持有的暂不愿意捐赠的珍贵史料、实物,可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展出。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文史资料和纪念性实物,应出处清楚、真实可信、来源合法,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内容等)。

  2.资料、实物可邮寄(可到付)或直接送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外包装上标注“河南省人大资料征集”字样。

  3.对因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的老同志提供的实物、史料,可由工作人员登门接收捐赠。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为集中征集时间。集中征集结束后,若有重要价值的实物及史料线索的,随时联系征集。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5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10室;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hnrdjgdw2020@163.com;

  联 系 人:张俐、赵悦,0371-65908009。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7月18日


编辑:李恒